據歐盟委員會于2019年10月1日制定了光源和獨立控制器的生態設計法規正式版(EU)2019/2020,于2019年12月5日正式發布,將于2021年9月1日進行強制并廢除原法規(EC)244/2009,(EC)245/2009,(EU)1194/2012,實施ErP指令(Directive2009/125/EC)。這項法規設下了特定的限制值,包括:能效要求(EnergyEfficiencyrequirements)、功能要求(Functionrequirements)及信息要求(Informationrequirements)。
適用范圍:
1.照明用的燈具,光源(不包括LED片復制片和LED封裝)
2.獨立控制器
修訂改變的內容:
一.便于委員會的監管,以及市場監督的核查
二.減少符合性測試參數的樣品數量(由原來的20個樣品減少到10個)
三.減少測試程序的時間(老化測試由原來的6000小時減少到3600小時)
四.統一公式計算照明產品的能效效率。
法規不適用于測試和認證的以下特殊用途產品:
1.潛在爆炸性環境中
2.應急使用
3.放射性和核醫學設施
4.軍民防設施、設備、地面車輛、海上設備或飛機內或上
5.交通工具上的產品(自行車,汽車,輪船,飛機,交通信號等)
6.歐洲相關指令所載的儀器
7.只用電池供電的產品,或太陽能產品
I.改變的具體內容:
1.能效要求:
A.對于燈具產品,新的法規給出了允許功率Ponmax的概念。
B.從2021年9月1日起,獨立控制器在滿載運行下需要滿足效率的要求和空載及待機功耗